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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物语] 一个人的流言蜚语

[心情物语] 一个人的流言蜚语

本帖最后由 毒药 于 2009-6-24 12:11 编辑

每一天我都这样流离失所地过着,穿梭在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之中,我只是最平凡的一个。有时候我也会想,我会不会有什么和别人不同的地方,比如说我生在龙抬头的那一天,但是没有。
我出生在一年中最热的一天的最热的时候,狮子座,传说中太阳之子的守护神,8月18日,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日子,下午三点,一个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的时间。没有双重的性格,没有暧昧的关系,更没有诡异的星象解释,我就这样静悄悄地落地了,甚至连哭声都没有。听爸爸说我刚生下来后妈妈说的第一句就是:“为什么这个孩子又红又皱那么丑,像个小老头儿。”事实证明妈妈的确把我的性别给弄错了,更可笑的是在8小时以后她才知道,我是个女儿,当然那个时候她高兴地笑了。虽然到现在她还在怪我,她怪我说为了我这个小魔头,害她整个夏天没有吃到西瓜。
是的,我是个女儿,一个像极了爸爸又像极了妈妈的女儿,结合了他们之间的缺点,所以我可以用不合格产品来形容。到现在妈妈还常说:“要说你小时候真有什么特别的吧,那就是你和别的婴儿都不一样,你长得和你爸爸特别像。所以很多人去婴儿室抱自己孩子喂奶的时候都会把你先抱来给我,因为一眼就能找到你根本就不用看床号。”那时候我对这件事嗤之以鼻,孩子不像自己的父母那不坏事儿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小孩子在第一个月都是一个样子的。只有我和别人不同,这多少让我有些欣慰,但欣慰的同时我又疑惑了,我问妈妈:“会不会那时候谁把我给抱错啦,讲不定我不是你们女儿,讲不定我亲生父母还是百万富翁呢?”当然我知道这些话都是我和妈妈之间的玩笑话,因为我长得越来越像妈妈。不过妈妈是美女,我不是。
有很多人说我很漂亮,我冷笑,然后他们就会很识相地说:“其实你并不漂亮,但是你的整体感觉给人很清爽的感觉。”那个时候我才会露出清爽的笑容,毫不吝啬地将我那两颗可爱的小兔牙展示给他们,我喜欢我的小兔牙,我要和它结婚,虽然我每天不停地蹂躏它们。
我说我自己是美女,妈妈冷笑,她说小姑娘越大越臭屁了,然后我会很识相地接着说:“那得看对方近视多少,不是我瞎吹,我他妈还真是一个美女,前提是那人近视300度以上。”于是我妈就会捂着嘴笑,她说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特能掰的魔鬼呢?我说,妈你错了,魔鬼身材不要太好哦,他是个完全变态的生物,而我是个正处于不完全变态中的小蝌蚪。潜台词是你怎么把我生得那么“营养不良”呢?
如果真要从我身上搜到一点特别的话,那当仁不让地,我承认自己气质还可以,号称173的身高(其实是171.5)长长的头发和手指,因为航校的魔鬼式军训而变得挺拔的腰板,一脸冷漠的态度和目不斜视的冷漠眼神,走路时永远把头高傲地扬着,套用小区里一个水准特高的音乐教师的话说:“你天生具有艺术家的气质。”于是我弃暗投明装模做样地把吉他丢在一边穿着特淑女的白色碎花棉布长裙和手工绣花布鞋梳着特端庄的头发弹了一星期的钢琴吹了半个月的单簧管,最终结果是一个月后我又穿回特朋克的黑色休闲服和黑色大头运动鞋一头胡乱披散着的长发背着红黑相间的吉他一身落拓地走在夕阳下灰色的冷风中。后来我才发现,“你天生具有艺术家的气质。”潜台词就是:“你天生是个孤独的人。”我想我适合流浪,但是命运告诉我,我别无选择。
是的,我别无选择,所以我仍在这座空气混沌的城市百毒不侵地过着。因为我自身就是一种毒,一种让快乐的人看到悲伤,让幸福的人看到阴暗,让年轻的人看到衰老,让颓废的人看到希望的毒。我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一如生物学上某种微生物雌雄同体一样的道理。
我喜欢郭敬明,因为我觉得自己和他很像,他的文字中有深深的痛,痛过后又能找到一些些的希望,我是个不安定的人,但只有他的书,我会一直放在床头看到第七遍第八遍甚至更多,直到我闭上眼睛都能想到书中的内容,里面有一个寂寞的孩子,一个矛盾的孩子。郭敬明的文字总是能给我带来无限的绝望和痛楚,但是我却很喜欢,他带给我的,还有灵感,一种灵动的美感。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会去喜欢他所喜欢的,但我不会,正如郭敬明喜欢安尼喜欢恩雅,但我却不喜欢,注意,仅仅是不喜欢,而不是批判和否决。安尼和恩雅的文字都太过决裂,也太过暴露,我想我是个保守的孩子。我只喜欢郭敬明,干净的文章,绝美而华丽的文字。像一朵黑暗中盛开的曼佗罗。我甚至不止一次惊讶地说,我真的没有想到一个才比我大一岁的男生竟然会有这样细腻的思想。然后身边的朋友就说我,毒药,你中毒了,而且病得不轻。我笑笑不说话,用沉默无视他们的肤浅。
朋友说我是一杯冰水,所以当一个男生对我说我是一杯温水时我失笑,温水,让人最难受的一种液体,这是我最痛恨的,却不想我自己就成了那个液体。但我又不得不在重新认识自己的时候发现,呀,原来毒药真的一直是一杯温水喔。当我这样发现的时候自己就像个傻瓜一样对着杯子里的水发了很长时间的呆,一直以来我都只以为自己只是在对待事物上比较迟钝,或者说是预热期比较长,比较慢热,却不想真正分析过自己后才发现我从来就不曾升温过。
周末,朋友请我吃饭,因为我毫不费力地帮他解决了让他头疼了一个月的一万五千字的工作小结。火锅,这是所有年轻人的首选,简单而又时尚。服务生是个十八岁左右的小女孩,唯唯诺诺地垂手站在我身边问我要点些什么饮料,我放下手中的毛巾问,你是刚上社会的吧?她点了点头,我笑了笑点头说,给我一杯冰可乐,谢谢。女孩哦了一声转身往吧台跑去。
朋友已经在贸易公司爬上了主管的位置,他看了看我说,对这种服务生你没有必要那么客气的,在她面前你就是上帝。我没有搭理他颇具商业化的话语,因为看到那个小女生我想到了初入社会时体验生活的自己,一个客户的一个简单的微笑就能让我开心很久,而现在我已经不再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每天挂着累死人的微笑,我已经有权利高兴就笑不高兴拍拍屁股走人,不必再为了一件小事而被主管骂得狗血喷头。虽然这样说会让我觉得主管是一只会喷血的狗。
吃饭过程中,小女生始终站在我边上,中间她为我们加过两次汤,而我也因她的笨手笨脚被烫到了两次,但是我没有骂她,只是对她和善地微笑,因为我突然想起我像她那么大的时候一次不小心将手中的温水泼到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女生身上,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哇哇乱叫说水烫到她的同时又将整杯水从我头顶浇下,我的工作服当场报废的同时还等来了主管克扣工资的通知。
临走的时候女孩拉住我说,姐姐,你是我遇见的最好的好人。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简单,只要你善良一次,你就成了一个好人。
我喜欢梧桐树,我喜欢柏油路边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所以当姐姐告诉我说只有上海才拥有全中国最美丽的法国梧桐时我突然很感激自己出生在这个快节奏的城市。因为这里有我爱的梧桐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这样地爱上了梧桐,或许从初中开始,或许更久,我仍记得在学校的那条通往操场的路边种满了梧桐,在最深处一棵樱花树开得格外妖冶。毕业后上了航校,宿舍楼前的情人街边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神气地站立着,向无限远的地方蔓延。梧桐树是浪漫的,我一直这样认为。到现在我仍记得那年秋天,金黄色的梧桐叶一夜之间铺满了整条情人街,我和我最爱的朋友们在那里疯笑的快乐,然后我累了,就那样静静地靠在一棵树干上看着他们追逐嬉戏,那个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天空被树枝分裂成很多块不规则的几何图形,阳光透过空隙洒在地上的梧桐叶上反射出耀眼的光,好像钻石铺满一地,我喜欢走在这黄色的落叶上听到落叶发出清脆的破裂声,突然就觉得在秋季这个暖暖的午后,我是一个在森林中迷途的精灵。但是,我快乐。
我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候抬头看天,然后伸出手去在空中胡乱地抓着,我想抓到一丝丝存在的消息,比如空气,比如风,可是每次我的手心只有空白还有我错综复杂的手纹,寂寞就在身边无边无际地蔓延开来。后来我终于发现,只要我摊开双手在半空中轻轻挥舞,我就能轻易地抓住空气和风,它们从我指间慢慢流过,我感觉到它们滑过掌心时的空洞,原来它们也怕痛,怕束缚,就像我自己,所以在我想紧紧握住的时候,它们从我的指缝逃跑了。我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虽然我不安定,所以当我知道只要我放开手就能抓到空气中所存在的消息时,我开心地笑了,因为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
一个人的时候是孤独,但是不寂寞。所以一个人的时候最热闹。
一群人的时候是寂寞,但是不孤独。所以一群人的时候最落寞。
当我把这句话告诉朋友的时候他们说我“疯特了”,我笑笑不做任何解释,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而已,却没有人欣赏。没有关系,只要我自己看了感动就好。
一个人的时候,没有人陪着说话,没有人一同交流,所以孤独,但是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自己才是主角,才是最热闹的。
一群人的时候很多人在一起说笑玩耍,所以不孤独,但是一群人的时候自己很容易就被别人遗忘,所以好像被孤立了的落寞。
就好像一个孩子,如果他没有糖果,那么他不会哭,但如果你给了他糖果再将糖果从他手中拿走,他就会放声大哭。孩子是最单纯的,而我们也应该是单纯的。
我喜欢王菲,喜欢那张名叫《寓言》的专辑,刚开始听的时候有点害怕,我很敏感,所以我害怕王菲那游丝般的声音在半空中飘散开来,好像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整张专辑,当人们大力宣传《香奈儿》和《笑忘书》的时候我却深深地爱上了《彼岸花》和《新房客》,我喜欢那长长的前奏,喜欢中间梦呓般的轻唱,喜欢王菲喃喃自语的倾诉,喜欢她我行我素的性格和自信。
每次和朋友去KTV唱通宵的时候我总是能够唱完王菲所有的歌曲,记得有一次一个朋友坐在沙发上睡着了,随便别人怎么唱激烈的歌曲他都纹丝不动地躺在那儿跟个尸体差不多,可是当我唱到《新房客》的时候他突然跟尸还魂似的一下子坐起来说:“我靠,哪儿闹鬼了?”我当时丢下话筒冲上去就和他拼命。其实我知道他和我一样爱王菲的歌声爱得要死,用他的话说,王菲的声音就好像夜空中精灵唱晚,而我的声音就好像半夜里幽魂飘荡,气得我当场吐血身亡。
莫文蔚,《坚强的理由》,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莫文蔚,一下子就被她的随意吸引了,一个坚强的女子。
她的声音很特别,后来我才发现一直以来我喜欢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当一个同学在聊天时说莫文蔚是个破箩嗓子时我揍了他,那次以后所有人都知道毒药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子。
《流星花园》,第一次看完的时候我的眼泪流了一大缸,第二次看完的时候我开始麻木,第三次看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要流一大缸眼泪?第四次看完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耐力说我怎么会看了四次?
我是个喜欢背道而驰的女生。
当所有人喜欢周渝民、言承旭的时候我却喜欢吴建豪,同学都说我没眼光,喜欢那么一个丑男人(四下看看,还好没人看见,否则我一定死得很惨),后来事实证明我的眼光独到,吴建豪成了人气最高的一个,而我就在那个时候说我喜欢他的时候你们打击我,现在轮到所有人都喜欢他的时候,我偏不喜欢他了。于是毒药从莫名其妙的女孩子变成了怪胎。
某天,在网上碰到问我借《流星花园》的朋友,那时候他刚好看完准备向我借第二部,他问我,如果让你给流星花园定个义,你觉得它是什么片?我想都没想回答他,恐怖片,他差点吓晕了。他说,你为什么总是和别人不一样。我说是啊是啊,这样的爱情的确是够恐怖的,要不然说它是科幻片好像来得更贴切哦。于是他就真的吓晕了。
我有点叛逆,我表里不一,当我说我想要揍人的时候其实我心里在想如果我真的敢揍人的话早不知道揍了多少人了,我只是喜欢随便说说,搞的别人都以为我很拽的样子,其实我很乖。
听人说过喜欢黑色的人其实在内心很脆弱,所以他要用黑色来掩藏内心的脆弱。
我就是那个喜欢黑色的孩子,喜欢到发疯,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的裙子黑色的运动鞋甚至是黑色的手表黑色的耳环黑色的挂件黑色的可乐,如果有一天有黑色的饭我想我也一定会去买。妹妹说我快变成一只黑色的乌鸦了。可惜这只乌鸦不够格,皮肤死晒也晒不黑。
突然我就想到了乌骨鸡,我不喜欢吃禽类的东西,但就特别喜欢吃乌骨鸡,不知道是不是也和它是黑色的有关,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有乌骨鸡却没有乌骨鸭?当我问学地理的老姐非洲是不是所有的鸡都是乌骨鸡所有的鸭子都是乌骨鸭所有的人都是乌骨人的时候她坐在我的摩托车后面笑得几乎车毁人亡。
我想我是个聪明的孩子,我懂得对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进行选择。比如,比如什么呢?
对了,比如说我喜欢吃龙虾,于是我称那些躺在盘子里的龙虾为美味佳肴,于是所有的人都跟着我吃得津津有味。
我讨厌泥鳅黄鳝还有蛇这些软体冷血动物,于是我称横卧在盘子里的这些软体动物为尸体,于是所有的人都跟着我不吃,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们我只是觉得它们长得难看不敢吃怕吃了自己也变丑了如果他们想吃就吃不用管我的,可是当我看到妹妹哆嗦的筷子时我知道他们已经被我讲的没有食欲了,动了尸体那就跟鞭尸差不多。
后来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喜欢吃蛇羹的,怎么越大就越不敢吃了呢?于是我就很悲哀地想人真的是很没用的动物,越懂事就越胆小,因为他已经懂得了害怕。但我不敢这样对妈妈说,否则她肯定会说我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于是我只好对她说,那我小时候一定很丑的,她听后差点绝倒冲我狂翻白眼说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个东西呢?我说妈你又错了,我不是个东西,接着她就跑自己卧室趴着去了。
我就这样在这个城市生活着,这个城市没有星星,偶尔看到夜空一闪,别激动,那肯定是哪颗人造卫星或者是飞机尾灯。
我平凡,我庸碌,我默默无闻。
我就这样过着,过着每个人相似的生活,相似的生活不同的内容。
我不喝水只喝饮料酗咖啡,因为纯净水的纯净会让我难过得想哭。
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我相信人的一生是被命运安排好了的,我们都,在劫难逃……
3

评分人数

那些字眼,刺痛着我的心/ 那些繁华,刺痛了我的双眼

自己UP个
那些字眼,刺痛着我的心/ 那些繁华,刺痛了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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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 有时间慢慢拜读
应该是原创吧
那不叫黑,那叫健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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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打击盗版
那些字眼,刺痛着我的心/ 那些繁华,刺痛了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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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话 我做翻版。。
那不叫黑,那叫健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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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 milk...噶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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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 不看完我鄙视哦
那些字眼,刺痛着我的心/ 那些繁华,刺痛了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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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再解读吧
那不叫黑,那叫健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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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支持一个,然后慢慢来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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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UPUP 支持原创
表沉了
那不叫黑,那叫健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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